《润知云合作协议》
《润知云合作协议》
第一条 合作稳定性承诺
双方确认本合作系基于长期战略目标建立,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:
- 积极履行各自义务,不无故拖延或消极对待合作事项;
- 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单方面缩减合作范围、降低资源投入或转移合作业务至第三方。
第二条 持续沟通与协调机制
双方应指定固定对接人,负责日常事务协调;
-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合作进展会议,评估合作成效并协商优化方案;
- 出现可能影响合作的重大事项(如股权变更、核心团队调整、政策风险等),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。
第四条合作保持条款
1.必须实名认证;
2.合作商不得违背法律;
3.合作商不得虚造谎言;
4.合作商不得违背此协议的任何部分,否则取消合作;
5.合作商不得违背道德底线;
6.合作商不得出现污蔑任何用户;
7.合作商不得不给予我们协管权;
8.已进入黑名单的商户不得合作;
9.2026年之前的合作商需实名。
-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下的合作维持
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战争、重大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导致暂时无法履行义务的:
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证明;
- 双方应协商采取替代方案维持合作基本框架;
-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90日,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终止,但应给予对方合理过渡期。
- 第六条 诚信与禁止恶性竞争
合作期间及终止后【2】年内,双方不得从事损害对方核心利益的同业竞争行为;
- 不得散布不实信息、恶意诋毁对方商誉,或诱导对方客户/合作伙伴终止与其关系。
第七条 过渡期安排(如合作终止)
即使合作终止,双方仍应:
完成已启动项目的善后工作;
- 结清应付未付款项;
- 保密义务、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继续有效。
